一辆辆拉着钢筋的货车进进出出,昨(16)日,位于南河大桥北侧桥头原“仔姜王”地块上的“南河新村A座”拆除工作基本结束。
项目未经审批 政府挂牌督办
据市整治办负责人介绍,“仔姜王”违法建筑是市委市政府挂牌督办的违法建筑,去年9月由涪城区组织拆除。
涪城区提供的调查资料显示,2010年11月,南河社区四组未取得合法报批、审批手续,便在原“仔姜王”地块开工建设“南河新村A座”。该项目未经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等相关部门依法审批,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边界严重不足,占压城市公共绿地,擅自动工建设,严重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
2011年9月22日、26日,市规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分别研究决定,依法对原“仔姜王”地块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各级部门多次督促拆除
2011年10月,市规划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发送了限期拆除行政处罚决定书,市政府办下发了强制拆除通知。市、区和城郊乡有关部门在发出书面停工通知的同时,多次派人赴现场督促其停工。
南河社区四组多次停工后又擅自复工,于2012年5月26日全面停止建设。经涪城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努力,该建筑由南河四组于去年9月11日起组织进场自行拆除。针对南河四组的自行拆除,涪城区政府组织城郊乡、区住建局,并协调市城建监察支队,进行督促指导。
拆除后原址拟定商业开发
涪城区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懿介绍,拆除后将按照规划在此处新建建筑,拟定为商业开发,“并不是不准在这里修,而是要按照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去修。就像交警处罚司机,并不是不准你开,而是要遵守交通法规。”
去年8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声势浩大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与会人员现场查看了位于涪城、游仙两区范围内的包括“南河新村A座”在内的7宗重大典型违法(占地)建设,为期五个月的违法建设整治行动正式打响。经清理,各县市区(园区)共清理上报违法建设4842宗、75.2万平方米。其中,涪城53宗、16万平方米,游仙141宗、11万平方米,高新区19宗、3万平方米,经开区184宗、6700平方米,科创园区13宗、7900平方米,仙海区15宗、4900平方米;江油468宗、14万平方米,三台3004宗、18.5万平方米,其余5县共939宗、1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