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到这个话题,感觉有很多话要说,但又不知从何说起。最近的绵阳楼市,业主维权声势磅礴,购房者希望曝光开发商无良,开发商希望“往事随风”散去。
最近绵阳的几起维权,有因宣传与交房实际情况不符的维权,有因电梯间没有贴砖的维权,还有因电梯跟前几期品牌不同的而维权,有因接房几年未办证而维权,好像都不是因为建筑质量问题,而是在某种约定上面出了错。大都采用围攻售楼部、网上发帖驳斥的维权方式。
购房者维权大多时候是向开发商施压,让他们出于社会的舆论压力息事宁人。最初那几年拉横幅围攻售楼部,筑人墙阻拦交通,多多少少能收到一些效果。但近年维权事件没变少,问题得到解决的却少的可怜。维权的例子多了,开发商好像也应对自如了。最后都会抛下一句话:所有环节均按照当初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和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施工。
买房尤其是买期房不可控的因素实在太多,但购房者应该把好一关:购房合同,看清楚内容再签字。购房合同售楼部有固定版本,但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维权无果,大多都是因为补充协议不到位。补充协议以下几点最应重视。
1、促销承诺。购房者妥善保存好原始材料,如合同、发票、收据凭证、协议书、宣传材料等,一旦发生争议或违约,可凭证据投诉或诉诸法律。交房时未达到宣传效果,属于纠纷常见的原因,更需重视。
2、约定交房和产权办理具体时间。开发商违约应承担一定数额的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购房者还可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3、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双方责任。购房者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分清责任,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得不到批准,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则届时可以选择变更付款方式或要求退房。
4、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填上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房屋面积超出预售面积3%的,3%之外的多余部分应当由开发商承担。但合同中要注明超出部分由开发商承担。
5、明确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6、明确装修标准。建议购房者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所有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违约责任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合同写得越细越好,不给开发商留一点空隙。当然也需要购房者有非常广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识。不少楼盘采取宁愿不卖房也不签订某些补充协议条款,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可就要自己决定是买还是不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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