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人保财险、平安财险等公司推出了巨灾险,居民可在销售网点或网上购买。运行初期,每户可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据悉,在未来一段时期,监管机构还将继续推进覆盖洪水、台风等主要自然灾害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首份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保单面世
自7月1日起,人保财险、平安财险等公司推出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已陆续在北京、上海、深圳、苏州、广州等多地正式出单。其中,北京市刘先生成为北京地区住宅地震巨灾险的首单投保人。据了解,购买巨灾险只需要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即可。
据了解,由于不处在地震带上,结合地区地震风险高低、建筑结构不同等因素,国内各省份费率并不相同,保费计算公式是基准保额乘以费率。“由于各地区情况不一,如北京的试点费率是万分之六,而云南是万分之九,同时因为调整因子不同,最后的价格也会不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助理郭红表示。据报道,目前上海是这次地震巨灾险费率最低的城市之一,80元保费可保100万元。
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可以说是我国首款真正意义上的巨灾保险产品。保险金额方面,结合我国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灾后补偿救助水平等情况,按城乡有别确定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每户可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运行初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记者了解到,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的保障对象是保险单中载明地址内的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不包括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及附属建筑物。室内附属设施指固定于房屋内部的供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施。
在保险期间内,当发生破坏性地震(国家地震部门发布的震级M4.7级(含)以上且最大地震烈度达到Ⅵ度及以上的地震)振动及其次生灾害(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造成保险标的中等破坏或严重破坏的(破坏程度由《国家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GB/T24335-2009》确定),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加快推出洪水台风巨灾险
事实上,巨灾保险产品由试点到落地也经历了一段过程。最初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此后,保险“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又进一步明确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具体要求,并提出“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在此背景下,保监会、财政部也在今年5月联合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选择地震灾害为主要灾因,以住宅这一城乡居民最重要的财产为保障对象,在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方面开展实践探索。
“正式销售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是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由理论向实践迈出的重要一步,而优先开展地震巨灾保险是考虑到地震分布广、灾害损失大;80%多的调查结果选择了地震作为巨灾保险的优先考虑。”中国保监会财产险部副主任何浩说。据悉,在未来一段时期,保监会还致力于推进覆盖洪水、台风等主要自然灾害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