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跟大家聊聊近期发生的三件大事:
一是,绵阳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二是,温州部分房屋产权到期续期的问题,官方终于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三是,《土地管理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农村土地有望与国有土地同价入市。
NO1、绵阳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
就《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小编整理出了一些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每一条都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
饲养家禽要遵守法规
你所住的小区有没有邻居,在楼道、或阳台饲养家禽的?每天上下楼问着恶臭,每天早上不用上闹钟,直接被鸡鸣叫醒?现在《条例》规定了禁止在住宅区内饲养家禽、家畜或者食用鸽、家禽、家畜、食用鸽。
禁止在城市道路散发广告
凯德广场一散发传单的推销员,一边介绍一边向行人扔传单;行人未有回应,推销员便生气的对路人说,你聋了吗?行人还未对推销员的不礼貌行为发怒,
推销员反而向行人撒气,真是出门没看黄历。有了《条例》,这些行为将受到严厉惩罚!
可限时开设临时市场
小商贩是城市管理的痛点,但有时候他们也能为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便利。所以现在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了,不能擅自摆摊、兜售物品,可限时开设临时市场。
NO2、温州房屋产权自动续期不收费
近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温州当地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详情如下:
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二、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国土资源部提出“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意见》的要求,主要考虑便民利民,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由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先解决一些群众当前面临的住房不能过户等实际问题,来维护群众的权益,解决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遇到的操作难题。
但是,对带有普遍性的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
对于房屋产权到期续期不收费的“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虽有一片叫好声,甚至有消息称这是本年度最好的消息,但关于过渡性办法,网友们还有很多质疑,房屋产权到期问题没有实打实的解决办法,老百姓的心依然悬着。
NO3、农村土地有望与国有土地同价入市
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悉,《土地管理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农村土地与国有土地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以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要想变成建设用地,必须经过身份转变。这一规定,是农地直接入市的法律障碍,虽然社会各界对于推动农地直接入市的呼声很高,但现行法律的限制成为很难逾越的障碍。
据悉,《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已经酝酿了四五年,其中涉及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修订。现行法律规定,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但是一旦征收,招拍挂交易后的土地出让金远远高于征地补偿款。也有不少网友称,农村土地入市或许能对城市降房价有一定的帮助,但目前大多农村地区配套不完善,基础设施薄弱,购房者真能放弃城市的优越配套入住农村么?
要实现农村土地和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在法律法规、土地价格评估体系等方面还有大量的细节工作要做。
不管是已经施行的,还是正在制定的条例或办法,每一项的出台都需要时间,我们只希望这些条例办法的制定,以老百姓的利益为核心,结果也就不会与我们的预想相差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