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绵阳某些“大爷”物业要坐不住了!
去年7月底,住建部等八部门共同出手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抬出一手“三年整治计划”!
紧接着的去年10月中旬,四川省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便正式通过审议,并决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截图源自官网截图)
而绵阳的市民,也终于在今天(4月7日),等到了关于绵阳规范物业服务的好消息!
不错!就在今天上午,绵阳政办发出了关于成立《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截图源自官网截图)
由袁副市长等领导牵头、共20多名的领导小组正式成立,绵阳的新物业管理条例就要来啦!
绵阳市民物业维权更加简易化、更加民主化、更加明确化的时代即将来到!
随着人们的生活品质日益攀升,最能代表人民幸福程度的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就愈加重要。小区的“品质”越高,人们的生活幸福感自然也就越高!
而谈到小区的“品质”,那么就始终绕不开大部分业主心底永远的痛——小区物业……
(图源网络)
小区的初始形态,固定了小区的地段和初始价值,决定着小区的下限。物业的加入,能够很大程度地提升小区的居住舒适度,决定了小区的上限。
同理,一个差的物业也能很大程度地“降低”小区的居住舒适度,让小区的上限不断下降……

(图源网络)
绵阳物业的乱象并不少见,由于没有相关的管理条例规定,发生矛盾后难以裁决,往往发展成物业、业主双双“摆烂”的局面,最后却不了了之。
乱象未能停止,事情也未得到妥善地解决,业主的居住舒适度直线下降!
比如我们前段时间提到的华润中央公园充电桩事件、万豪尊品的停车难事件(详情可回看曝光!业主有家难回!居住痛苦不堪!现实版苦情剧正在上演!)……
由此可见,绵阳的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不再适合新时代的发展,更新待亟。
起草修订符合当前社会状况的物业管理条例,不仅能提升市民的居住舒适度,也能促进物业服务的良好发展,更能维护绵阳宜居宜业的美好形象,大大地增强城市的幸福感!
鉴于此喜,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回顾一下八部门三年整治计划物业部分与《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要点,也找找自身更关注的条例,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绵阳物业发展献上你灵光乍现的“金点子”!
八部门整治物业相关要点: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2、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3、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
4、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
5、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点:
1、建设单位未按时书面报告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业主身份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人应当对筹备组筹备工作和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给予配合,不得阻扰。
2、《条例》业主可以请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物业服务人限期移交、退出。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责令物业服务人限期移交、退出。物业服务人有破坏设施设备、毁坏账册或者物业服务档案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3、物业服务区域突发失管状态或者因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引发重大矛盾纠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应急物业服务人,提供维持业主基本生活服务事项的应急服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确定应急物业服务人之日起六个月内组织业主依法选聘新物业服务人,协调应急物业服务人与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
看完相关要点,臾妹也整理了一些网友对《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殷切期望——
1、希望这次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能够为解决小区矛盾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2、到底是物业管理公司还是物业服务公司?
3、希望修订的条例可以真正落到实处;
4、明确主管部门职责,规范主体责任和权力;
5、因城施策,细化操作规则,为实践提供一个操作性更强的地方法规。
6、关注民生,重视社会矛盾爆点,为政府鼓掌点赞!
期待更美好的绵阳
最后,还是照例为大家奉上绵阳热门楼盘的物业收费明细(数据统计整理于去年,仅供参考,不过变化应该不大)。
在时代更新的洪流之下,一切不完善、不进取的东西都终究被淘汰,整个服务业深陷其中,物业服务自然也难独善其身!
就在可见的未来,物业必将内卷,优胜劣汰的大环境下,一批批不升级、不进取的物业逃不掉被淘汰的命运!

(图源网络)
这是所有购房者和业主喜大奔庆的好事!
期待《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尽快到来!为生在绵阳而骄傲!为政府大有所为而点赞!期待更美好的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