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房家居网4月6日讯: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日前印发《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新建居住社区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停车位直流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视觉绵阳(资料图)
老旧小区可采用集中式、片区式、相对集中、就近建设等方式,因地制宜配建公共充电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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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与服务区一并设计,同步建设投运。
充电基础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其余停车位预留安装条件,单枪输出功率不小于60千瓦。
鼓励流量较大或距离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较远的高速公路出口,布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和停车位,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单枪输出功率不小于60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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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从2022年起新建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充电停车位原则上不低于20%;2025年,既有停车场设置专属充电停车位原则上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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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商务楼宇、超市、宾馆、医院、文体场馆、旅游集散中心等人口集聚区的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停车位直流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区等公共停车场所:直流桩配建率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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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因此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也成为了当务之急,只有当充电不再成为难题时,也才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信任并选择新能源汽车,加速我国油车到电车的全面换代。
(本篇图文来源于《绵阳政事》官方公众号)